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深入开展“三育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师德修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三育人”工作深入开展,也为了更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育人的积极性,校“三育人”领导小组决定将在全校继续开展“三育人”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三育人”先进集体:全校处级单位。
2、“三育人”先进个人:全校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行政、工会、团组织齐抓共管。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好。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形成一支战斗力强、爱岗敬业、服务对象满意的“三育人”骨干队伍;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总结经验,使“三育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3)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评教”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如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学习研讨会和“传、帮、带”座谈会等形式的“三育人”活动;教学单位认真开展“评教”活动,学生对教学水平有较高的满意率。
(4)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本单位在政治学习、教学科研、管理、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师素质、文体活动、关心职工生活、社会公益活动等各项工作中作出较大成绩。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2、“三育人”先进个人
“三育人”先进个人必须具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模范遵守;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
“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还必须具备: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师德感染学生。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掌握学生心理、生理特点,结合本专业、本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充分挖掘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使学生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2)爱岗敬业,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能够结合本学科的发展,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充实教学内容;善于总结、借鉴教学改革的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主讲教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在“评教”中达到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热爱学生,热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备至,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教师法》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治学态度严谨,按时上、下课,认真备课、授课、批改作业,严格考试纪律,不徇私情。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还必须具备:
(1)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事的党务、行政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能够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规律,注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能够把严格日常管理与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紧密结合。
(2)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开拓创新意识,办事效率高,工作责任心强。
(3)关心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4)遵纪守法,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还必须具备:
(1)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工人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事的教辅、后勤服务等工作,能够树立为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2)服务态度好,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努力为学生和教职工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环境,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3)在本职工作中,能够不断创新,勤俭节约,爱护国家财产。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引导学生养成艰苦奋斗、文明礼貌、热爱劳动的习惯和勤俭节约的美德。
(4)遵纪守法,关心学生,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使学生在优质服务中受到感染和教育。
三、评选办法
1、“三育人”先进集体
全校“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名额10个左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本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由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决定。2011-2012年度的“三育人”先进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对其实行申报复验制,达到标准的继续保留称号,工作滑坡的,予以警告,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2、“三育人”先进个人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采取推荐、自荐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推选的基础上,经党、政、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并填写登记表,后附带其先进事迹材料。“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名额不超过该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最后经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今后,学校向省、市推荐“师德标兵”、“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先进个人,将从学校评选的“三育人”先进个人中产生。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对“三育人”评选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真实、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不能突破名额。要切实做到评出先进,评出团结,评出干劲,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开展,取得成效。
2、“三育人”先进集体材料和先进个人名单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务必于
联系电话:3326135
河南师范大学“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