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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清理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0浏览次数:500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工作”的通知》(豫高纪〔201615号)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开展这次清理排查工作,按照省纪委《全省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工作方案》(豫纪发〔201613号)和《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豫纪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把两项工作抓实抓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集中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精心安排组织。纪委监察处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21日前,上报《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以上表格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纪委办公室曲嘉OA便签。同时需要纸质上交材料包括: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以上三个表格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后交纪委办公室(勤政楼316)。

附件:1.《全省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工作方案》(豫纪发〔2016〕13号).docx

      2.《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豫纪发〔2016〕14号).docx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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