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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部:关于推选出席河南省高校系统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暨高校系统代表会议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浏览次数:181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系统出席中共河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预通知》精神,中共河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1610月在郑州召开。为做好这次代表推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要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代表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1)政治坚定,代表应当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严格自律,有良好的作风和道德品质。(3)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推选中共河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高校系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包括领导干部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其中女同志1人。

我校推选出席中共河南省高校系统代表会议代表为3名,包括领导干部2人,基层党员1人。

各单位推选的中共河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高校系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出席中共河南省高校系统代表会议代表可以重复。

三、工作要求

1、代表的推选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和出席中共河南省高校系统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面向全校推选2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和3名出席中共河南省高校系统代表会议代表,并于2016912日下午3点前把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sdzzb@126.com

3、由于推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