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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次数:1187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开学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830日-92日。

二、范围

校内各单位,重点是后勤、学生公寓、实验室、图书馆、超市等。

三、主要内容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1.1以防火为主要内容,利用电子屏等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责任单位:保卫处 其他各单位)。

1.2充分利用“平安师大”公众微信平台及工作群,推送防火信息,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保卫处)。

2.加强巡查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2.1加强24小时巡查,提高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巡逻力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责任单位:保卫处 其他各单位)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问题隐患。

3.1校内各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单位)。

3.2检修学生公寓的用电线路,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和存放酒精等违禁物品。(责任单位: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3.3对餐厅等饮食场所的液化气管道、烟道等进行全面检修,对灶具、灶台周边的油垢等垃圾和废物进行及时清理,定期维护、清洗排烟系统,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4对临时搭建的彩板房、工棚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彩板房、工棚等进行拆除或修复,严禁在彩板房、工棚内住宿或生活。(责任单位:基建处 后勤管理处 其他各单位)。

3.5对全校范围内的电梯、配电室、热力交换站、泵房等重要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3.6禁止在办公场所、楼道、公寓内为电动车辆充电,以免引发火灾。(责任单位:各单位)。

3.7检查校内扩建、装修、维修建筑的消防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报请消防主管部门验收,消除消防隐患。(责任单位:保卫处 其他相关单位 )。

3.8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情况。

各建筑物内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或改作他用等情况;安全出口等是否有明确标识;应急照明指示灯是否存在故障等。(责任单位:保卫处 其他各单位 )

3.9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责任单位:保卫处 各单位 )

各使用单位内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

3.10火灾逃生技能掌握情况。

各单位尤其是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实验室等人员能否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起能够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责任单位:各单位)

3.11危险化学品仓库、办公楼、学生公寓、地下室、超市等仓库以及临时改做仓库的房间的安全情况。(责任单位:各单位 )

3.12排查、检修公共部位及各单位的电线线路等。(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其他各单位)。

3.13 按照学校要求,排查青年公寓用电用火等隐患;安装智能充电桩。(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5.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开学前消防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

5.2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时上报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5.3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报材料要求

单位消防安全专项自我检查表(见附件)请于2018年开学一周内报保卫处消防科王罡OA便笺。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自我检查表.doc

2.校内各建筑物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明细表.doc

  

  

河南师范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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