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返校复学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370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19号通告》要求,为有序恢复各类实验室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学生返校前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返校复学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1. 师生进入实验室前,要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送风系统的消毒、抽风系统的检测;

2. 因实验室长期未开放,在检查水电管线正常、气体管道正常后,方能打开水电气开关,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启动、气体钢瓶启用的操作规范性;

3. 危险化学品暂存室、废弃物暂存柜的消毒和安全性检查;

4. 洗眼器及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性检查;

5.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生物实验安全等级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实验动物的合规性和硬件条件(包括设施、设备、防护器具)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二)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师生开展实验时的防控措施和预案。防控措施和预案要符合专业特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落实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责任,根据专业和实验特点,做好实验室值班值守、检查和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涉及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2. 师生进入实验室前,按要求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和学习,并及时报告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验室要分区使用,人员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3.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通风换气、喷洒消毒,及时清洗实验用品,合理存放危险物品。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要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在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实验室环境消杀时,应做好消毒剂个人防护和消毒剂使用安全,避免与实验试剂发生反应,出现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整改

请各教学单位于本单位学生返校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丁倩老师(联系电话:18103736500)。各教学单位对本次检查中存在安全问题的实验室要限期整改,自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暂不开放实验室。自查期间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问题请咨询校医院。

2.学校督促检查

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完成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学院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场所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力以赴,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格式.doc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