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返校到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31浏览次数:5080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返校复学工作安排,现将教职工返校到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到岗时间

202061日起。

二、返校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

1.各单位管理服务人员原则上均需到岗工作。

2.各学院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返校到岗工作。

3.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新返校教职工须具备返新14天隔离期满和身体健康的条件要求。具备返校到岗条件要求的教职工,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安排,凭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通过人脸(自动)识别系统进入校园,进入校门时应主动配合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三、暂时不得返校到岗教职工情况说明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返校到岗:

1.在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在境内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不返校;

2.返校前14天内或返新返校途中出现流行病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按现居住地防控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3.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体征,症状体征未消失的;

4.已经返回新乡市区但处在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期内的;

5.存在其他疫情可能风险、确实不宜返校到岗的。

四、相关要求

1.教职工入校后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聚集、不串门,工作交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保持办公室、实验室等室内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定时消毒、通风,并做好个人防护。

2.教职工应尽量选择私家车、单车或步行上下班;坚持每日通过“i师大”APP上报疫情摸排信息;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校园,并按学校预案进行隔离和引导就医;在校内工作中出现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的,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3.严格控制已返校教职工离新审批。因事需要离新在河南省内活动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报教工专班备案后方可外出;到河南省外活动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教工专班备案后方可外出。处级干部外出需要先履行组织审批程序。外出人员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并详细记录行程信息。因事到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批准。已返校教职工未经审批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各单位做好日常值班值守工作,61日起不再报送日常值班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