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次数:2536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新政办﹝2020﹞36号)及《关于市区公共机构及社区强制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师生习惯养成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全面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创造优良的校园环境。

二、分类标准

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标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四类标准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危险废物如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等。

厨余垃圾易腐烂的、含有机物的生活垃圾“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三、工作措施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标准》中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和“公共区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的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校内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采购和设置,由学校分批配备。主要包括:

1.教学办公楼每栋楼进出口位置处放置一组30L不锈钢脚踏式三分类垃圾桶。

2.教学办公楼每层廊道配备3×30L不锈钢脚踏式“三分类”垃圾桶一个。放置在电梯口、楼梯口,便于投放、收运。

3.开水房、琢玉楼北侧公共卫生间配备2×50L不锈钢脚踏式“二分类”垃圾桶,每处配备一组。

4.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点,由学校统一规划配备。按照要求配备点地面须硬化处理,以防垃圾渗滤液污染土地。

(二)各单位独立办公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采购和设置,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采购配置。主要包括:

1.各单位根据办公室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配备2×9L“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二分类垃圾桶

2.学术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沁园和专家楼情况,每楼层廊道配备3×30L不锈钢脚踏式“三分类”垃圾桶一个。

3.有餐厅的单位(如学生餐厅、职工生活广场、学术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幼儿园等),需在餐厅配备“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二分类垃圾桶。垃圾桶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产生量设置,以“不满溢”为标准,建议每百人配置一个120升的投放桶。

4.校医院按照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配备。

四、工作要求

1.采购的垃圾桶必须符合部颁标准GB/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2.分类垃圾桶的外观颜色和标志,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19095-2019)标准执行。

3.各单位所有室内外分类垃圾投放桶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桶身桶盖完整无损。

4.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落实,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至爱委会办公室。

附件:新乡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标识及示例.doc

河南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