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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法官实务课程”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526

新学期新气象,为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法官实务课程”。该课程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1位资深法官授课,将案例带进课堂,将法庭带进课堂,将实务思辨带进课堂,开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新课堂模式。

915日,“法官实务课程”第一讲正式开讲。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以《从民法典透视民商事审判领域若干重要规则创新》为题,为法学院三百多名学子上了生动一课。袁荷刚为同学们讲授民法典发展历程,结合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中八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引导同学们熟悉民法典整体框架和内在逻辑,讲述了法律规则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法理。民法典的颁行是国家发展特别是法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袁荷刚教导同学们在时代大舞台上,学好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并逐渐付诸于实践,在司法实务中锻炼自己专业实践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一名符合时代、社会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袁荷刚就同学们如何学习民法典给予方法指导,并同台下同学一起互动。

922日,“法官实务课程”第二讲如约而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东方以《司法裁判如何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法律框架内追寻司法效果的最大化》为题,带领同学们共同探讨公平与正义的经典话题。周东方以著名的“洞穴奇案”引入司法案件的复杂与多面,从14位大法官的判决中引导同学们在追寻对与错、是与非、罪与非罪的过程中感受思辨的快乐,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周东方就如何实现司法效果的最大化,以“保姆盗窃天价手机案”“获嘉县王某被执行案”等案例为视角,深切指出法官审判时既要遵循法律规定,又要充分考虑所在社会有关公平、正义、自由等方面的主流价值,尊重普通人的法感情。周东方在授课中不断与学生互动,倾听学生对实务案例的裁判观点,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正义取向。

“法官实务课程”的开展,标志着法学院与新乡中院卓越人才培养机制进入新的阶段,对于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有重要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让法官走进课堂,学院开设的这节“法官实务课程”,使自己所学理论有的放矢,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的对接,对于自己将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极大地帮助。

(法学院 赵锦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