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浏览次数:807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89),为做好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择优确定专业学科,项目整合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答辩,并评定立项的办法;相关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人员依托项目派出。该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请单位认真阅读《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附件1)和其他附件文档,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各申请单位需结合“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和规划,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若有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须具有关联性,可整合后申报。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依托项目的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为:

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各选派类别人选条件及要求请参照《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项目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五)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拉相关,非框架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六)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申报流程

()请各申请单位认真阅读《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和其他附件文档,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119日。

因项目申报工作安排时间紧凑,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抓紧落实。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10619263@qq.com

联系人: 薛敏       联系电话:3377662

附件:

1.《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pdf

2.《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doc

3.《申报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模板).docx

4.中外双方单位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具体协议的中外文双文本扫描件PDF版);包含选派流程、人选 标准、管理及配套等内容的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