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5018

校内各相关单位: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4年设立,是利用现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拔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2019年首次在西部地方项目中新增地方创新子项目。我校作为主要承担单位参与河南省教育厅牵头申报的“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发展急需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于当年获准立项,执行期三年(2019-2021),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选拔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2021年推荐选拔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计划及资助期限、资助内容

1. 选派计划:2021年度我校共计选派5人(高级研究学者1人、访问学者3人、博士后1人)。

2. 选派院校

加拿大滑铁卢大学 (University of Waterloo);

美国加州大学Irvine分校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美国怀俄明大学 (University of Wyoming);

韩国汉阳大学 (Hanyang University);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 (Uppsala University);

丹麦奥胡斯大学 (Aarhus University)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支撑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绿色化学、先进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态保护与修复、智能农业、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等学科专业。

4. 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 士 后:6-12个月。

5.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条件

1. 基本条件

被推荐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 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执行。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访问学者:应为我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应为我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 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选拔原则及录取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我校将严格按照获批项目选派要求,认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被推荐人选。

3. 今年经单位推荐未被录取选派人员,将优先纳入该项目下一年度选派计划。

四、时间安排

    1. 相关单位根据前期与国外合作院校相关专业合作计划,根据《XX学院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从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遴选推荐2-3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中列出的选派院校为我校项目申报时已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若推荐申请其他境外院校,需提前提交合作协议。)

2. 个人申请:经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取得邀请函后,下载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处、组织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

3.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推荐人出具《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2021年4月20日前,各单位于将被推荐人的《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到Oip@htu.edu.cn

4. 学校审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同意。

5. 网上申报2021年5月1日至14日,被推荐人按照《被推荐人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主要材料》(附件3),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正式报名,项目名称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地方创新子项目”。

6. 2021年5月16日,学校统一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请各项目参与单位高度重视,提前进行项目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并积极协助申请人联系外方院校,严格按照选派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敏  3377662,13837318569

电子邮箱:Oip@htu.edu.cn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2.《所在单位推荐意见》.doc

      3.《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主要材料》.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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