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撰写和上报工作,请相关单位(见附件)按要求认真撰写和上报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单位网站、工作简报、情况通报、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年度报告应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重点突出。涉及招生、财务、招投标、人事、基建、科研等重点领域的单位,报告要详细说明其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除重点领域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3.报告撰写可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网址:https://www.htu.edu.cn/xwxxgk/2020/1101/c8447a179636/page.htm。报告要体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效果,内容不宜简单重复。
4.加强保密审核,报告中不适宜公开的信息单独说明。
三、上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8日(周四)12:00前将报告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校长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勤政楼107室),联系人:郭文芳,电话:3328007,电子邮箱:xbdck@htu.edu.cn。
各单位要以此次年度报告撰写为契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