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展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21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单位领导重视,有工作制度和工作队伍保障,积极做好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
2.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新闻宣传信息,稿件质量好,投稿率和采用率高。
3.具有对外新闻宣传意识,不断创新工作,单位工作和成绩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出镜率和显示度高。
4.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单位网站、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建设与维护良好,新媒体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精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 5 篇以上。
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本年度在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或在宣传部备案的各单位官方新媒体平台以作者身份发表文章的转发、评论或点赞数量5 千次以上。利用抖音、微信视频号、B站、快手、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发挥“网络正能量”示范作用,讲述师大故事,传播时代精神的博主或运营者,粉丝或关注量超5千以上。
二、参评对象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工、在校学生。
三、评选办法
1.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
2.先进集体和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再申报推荐。
3.参评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认真总结,通过评选,发掘培养新闻写作人才,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升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
2.各单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申报表》后报本单位负责老师统一报送。
3.大学生记者团依照分配的名额填表申报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老师统一报送。
4.各学院(部)推荐1-3名候选学生(不超过3人)填写《申报表》,由相关负责人统一报送。
5.各单位申报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1年度新闻先进个人申报”命名发送至邮箱(hnsddwxcb@163.com),纸质版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宣传部,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6点。
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勤政楼 310-2房间)。联系人:刘吉磊,电话:3325863。
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