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校也将迎来办学100周年华诞。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新闻输出渠道,进一步营造好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舆论环境,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将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素材的收集、报送
1. 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报道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亮点和成就,需在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校园网主页、微信、校报等)宣传报道的,应由所在单位通讯员撰写新闻通稿,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2. 学校主流媒体一般不对常态、常规工作做台账记录式的宣传报道。请各部门、各单位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提供新闻素材:
(1)弘扬主旋律、推动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发展的好举措、好办法。
(2)为推动形成全校联动工作局面而开展的工作。
(3)本部门(单位)工作的好经验、新成就。
(4)本部门(单位)创新性的工作。
3.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新闻宣传素材可直接联系宣传部投送。宣传部也将从各单位通讯员投送的校级媒体的稿件中,选择适合于校外媒体发表的内容进行采写。
二、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程序
1.各单位报送新闻应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行,稿件格式及发布具体要求应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校园网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执行。稿件投递中,应固定安排本单位通讯员发送,以保证宣传报道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校内各单位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做好相关平台内容的维护、更新和日常监管;在发布全校性新闻时,不得选用或编发未经党委宣传部审核的校外媒体内容,应以学校新闻网和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唯一来源,并标明来源。
3.学校对媒体采访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采访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与协助。各二级单位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应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
1.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由班子成员负责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政治过硬、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并且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担任通讯员。
2.宣传部将定期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同时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3.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通讯员一经审定备案,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由于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二级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审定备案。
请各单位填写新闻宣传主管领导和通讯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2月21日18: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3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193@htu.edu.cn。联系人:石晓倩,联系电话:332586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