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各类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 点击数量:1168

关于2010年度各类档案归档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上级相关指示要求,为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完整和规范高效,请各归档单位于430之前及时移交归档。现将移交过程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0
11日至12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外事、基建、设备、出版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请参照档案馆网站上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二、归档要求: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及立卷工作。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专业性的归档材料,以卷为单位立卷,需装订的案卷材料归档部门要装订后方可移交。
三、档案的移交: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填写《案卷移交目录》、《文件移交目录一式三份和《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一份(档案馆网站上下载)。纸质文本两份,经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备查。电子文本一份发至曾飞舟便笺。

联系人:曾飞舟 张亮 电话:3326164

特此通知

档案馆综合档案室

20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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