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接收2017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档案馆决定于12月4-8日开始接收2017级新生档案,为保证我校2017级新生档案材料顺利交接,现将2017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交接2017级新生档案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填写2017级新生档案材料接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按专业、学号提供新生录取名单(纸质和电子);
2、由学院统一把新生档案送到档案馆,档案馆不接收学生个人所送档案;
3、接收新生档案必须由新生辅导员、档案馆管理人员共同在场接收;
4、转学学生除提交由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档案外,须同时提交学籍变更通知单、高招录取复印件、转学审批表复印件;
5、借读生档案不予接收;
6、新生档案分专业、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
7、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请按档案馆提供的新生档案必须有的内容认真核对,若有缺失告知学生及时补办并在新生档案材料接收情况登记表上注明,以备档案馆随时抽查;
8、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请于11月30日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领取新生档案标签(请将标签平整横向粘贴在学生档案袋右上角处);
学生档案是学生身份、经历与在校表现情况的重要材料,请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做好交接工作。
档案馆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