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档案转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数量:3811

 

关于办理档案转移的通知

一、学生档案转移事宜,请凭下列材料和要求办理。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通常所说的“报到证”)

2.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商调函

3.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

4.高等院校为考取的研究生或双学位学生开具的调档函

二、务必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通常所说的“报到证”)的备注栏内注明档案转移的详细地址、本人的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三、务必在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或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调档函、接收函等接收档案的函件空白处注明档案转移的详细地址、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号及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四、请将就业通知书调档函接收函商调函投放到河南师范大学档案馆110库房门口的报到证投递箱内(从图书馆北门进)。

五、零星档案办理转移时间:7—15个工作日。

六、学生咨询相关档案事宜,请尽量集中在每周一周三来电或直接来档案馆办理。

七、档案转移只对单位,不对个人。档案通过快递公司、派专人送达等方式转移。

八、档案馆不针对学生个人办理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本人自带档案,由辅导员前来办理。学生凭报到证或接收档案函件、提出申请、签“申请自提档案承诺书”,由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或党委副书记签字担保。办理自带档案要经过提档、销档、封装、填写档案转移表等环节,尤其是密封条从贴到干需较长时间,所以自带档案办理工作需二个工作日。

   河南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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