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移交的通知
为规范本科生学籍档案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河南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档案移交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一)学籍档案立卷,按院部、专业、学号排序,一个专业为一卷。修读第二专业的档案需与主修专业合并装订。
(二)延期毕业学生的档案归入其实际毕业年份的卷宗。
(三)学籍表需粘贴照片的位置不得空缺;若学籍表有第二页,第二页需标注表头。
(四)学籍表中必须显示毕业证号、学位证号,并加盖红章。
(五)每卷学籍表不超过120页(具体规格见附件3)。
二、归档流程
(一)教务处为全日制本科生档案形成、立卷和归档的主管部门,负责立卷的布置与验收。
(二)教务处根据“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的原则”,按要求收集、整理、审核档案,完成签字、盖章后,填写移交清单。
(三)移交前,移交人要认真填写《文件移交目录》,双方当面检查,档案馆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档案馆有权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移交。
(四)验收合格后,填写《文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附件2),档案馆、教务处各存一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3328229
移交地点:图档中心综合档案部(图书馆北门一楼118室)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