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师范大学第三届希望奖学金(学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3浏览:3232设置

 “希望奖学金(学业)”系杞县希望学校于 2023 年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设立宗旨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奖励资助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勉奋进、立志成才,彰显师大学子的优良学风与精神风貌,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希望奖学金(学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希望奖学金(学业)”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二、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二学生20名,全日制非定向研二、研三学生12名。

三、奖励名额及院系、专业要求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本科生2

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研究生2

物理学院

物理学专业 

本科生2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

研究生2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专业       

本科生2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研究生2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专

本科生2


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

本科生2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

本科生2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研究生2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生2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研究生2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专

本科生2

学科教学(历史)专业

研究生2

旅游与地理学院

地理科学专

本科生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

本科生2



四、评选条件及要求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乐观进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6)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2.评选要求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本科生学业要求:

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5%(含25%)。

2)研究生学业要求:

1.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50%课程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2.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性教学技能竞赛(综合或单项),获得“田家炳杯”等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或具有一定教学教研能力,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五、时间及其他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631718:00前将《希望奖学金(学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电子、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材料请报送至邮箱2018293@htu.edu.cn,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服务科435办公室。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3329374

未尽事宜由希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权解释。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希望奖学金(学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希望奖学金(学业)申请表  本科生用表.doc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希望奖学金(学业)申请表  研究生用表.doc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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