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22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的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生工作指导方向,在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基础上注重对学生思想道德、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察。

二、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报名以及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资格事先向学生公布,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公示栏公示,确保推荐程序严格规范,公开透明。

三、基本条件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2〕8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免试研究生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程(考查课,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5分计算)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含3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15%。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原则上达到国家六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有高层次科研的可以放宽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者雅思成绩达到6.0;或者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推荐具体程序

(一)自愿报名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写出书面申请。

(二)推荐排名办法

1.专业主干课成绩占85%

∑本人专业主干课原始总分÷∑年级专业主干课原始总分最高分)×85。

2.素质类综合成绩占15%,由以下三部分分数相加构成:

 1)特殊专长占5%,计算方式及构成见附件1。

2)外语能力占5%:国家六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者雅思成绩达到6.0,或者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3)平时综合表现占5%。

∑本人入学近三年以来平时综合成绩总分÷∑年级入学近三年以来平时综合成绩总分最高分)×5。

3.以上两部分成绩相加后按照顺序排名,确定免试名单。

(三)公示免试推荐名单,学生联系接收学校

推荐名单公示后,学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接收学校;学生联系的学校以向学院提交的接收函为准(原件或传真件),逾期提交无效。

五、附则

1.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专家组”负责对所有报名同学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认定。

2.高层次成果是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含辑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挑战杯”等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以上奖励的项目主持人或第一参加人。

3.本办法自2024届毕业生开始执行。

4.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5.监督电话:0373-3326412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专长计分依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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