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6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教师合同岗位应为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或教学辅助岗,专职辅导员合同岗位应为辅导员岗。包括两类人员:
1.考试人员:2025年、202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的人员。
2.免试人员: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申请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二)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考试人员还须取得2025年、202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成绩。免试人员对普通话测试和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校内报名及材料报送(11月2日—11月5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于11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教师中心。申请人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学院、姓名、河师大,以学院为单位装小信封,信封注明学院,同期报送。
除体检结论外,申请人其余网报电子材料(清单见附件3)于11月5日前交所在单位,由单位汇总打包发送至教师中心邮箱(75155031@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学院(部)+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体检结论取得后单独补发。
(二)体检(11月2日—11月5日)
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我校教师原则上在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体检(华兰大道599号6号楼医技楼,孙占宇,0373-3029685),确需在其他地市规定医院体检的,须事先向教师中心说明。体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7,双面打印,贴1寸白底彩色照片且与网报照片一致,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河南师范大学”及所在学院)。体检结论2至3个工作日内出具,请务必于11月5日前完成体检,以免影响网报材料上传。
(三)网上报名(11月2日—11月9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4,上传材料要求见附件3。
任教学科须严格对应:考试人员按参加面试的申请任教学科填写;免试人员按所学专业填写相同或相近学科(博士与博士学位证学科一致,师范生与本科学位证学科一致,教育硕士与硕士学位证学科一致)。任教学科须填至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任教课程的填至三级学科,禁止填写一级学科,学科名称按附件8选择。填报不一致或填写一级学科的,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右上角签名,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教师中心。
(四)材料审核(11月3日—11月6日)
教师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电子材料逐人审核,重点核验社保证明是否满三个月、聘用合同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签署页是否齐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是否有效、普通话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任教学科是否填至二级或三级学科、工作单位是否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网报照片是否合规。审核意见按单位反馈,由单位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网报截止前按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的,不影响本次认定。
(五)公示与材料报送(11月9日—11月18日)
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教师中心于11月18日前将校级材料上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并按规定将纸质材料报送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六)终审确认(11月20日—12月4日)
省级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认定结论在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公示,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1.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每人1张(要求同上);3.《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6)1份,学院(部)签字盖章后统一交教师中心,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网报电子材料:按附件3准备,主要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不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签署页)、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及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体检合格结论。免试人员还须按类别择一提供师范生证明、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副教授以上职称证或博士学位证书(在线认证不通过者另附学位认证报告)。多页材料整合为一个PDF,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材料名称”。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将网报、体检时间通知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避免漏报;要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性负责,因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自行承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联系人:丁倩 联系电话:3328880
办公地点:文渊楼306C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一览表
教师中心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