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新,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每项申报成果查新费300元。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评审表中“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每人限报一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三)申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审核和汇总,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6月5日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成果的电子文本发送至tianxy@htu.edu.cn,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文科楼3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 电话:3328679
附件:1.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2.附件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制作成EXCEL格式)
科 研 处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