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9-2011校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建设期已满。根据工作安排,现对上一届基地建设进行验收,同时启动新一届基地立项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1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工作
1、建设期内,已经升格为厅级以上基地者,不再参加本次验收,视为合格。
2、基地在自评基础上填报《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总结表》。
3、基地验收采取会评形式。请结合建设目标和建设绩效完成情况制作PPT汇报材料(10分钟)。
4、验收专家结合评价体系、建设绩效、汇报答疑情况等对基地进行验收考核。
二、新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立项工作
1、新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仅在文科学科建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组建。已列入省厅级以上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者不再重复建设。
2、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含上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
3、新申报单位需填报《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申请简况表》。
4、新一届基地立项工作采取会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请结合建设目标和建设基础制作PPT汇报材料(10分钟)。
5、上届验收合格的基地(不含已升格为厅级以上的基地)直接进入新一届基地建设。
6、评审专家结合评价体系、工作基础、汇报答疑、现场考察等情况确定是否立项建设。
7、新增基地申报条件
(1)符合《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建设要求。
(2)新申报基地具有明确的专业技术服务方向,有广泛的服务对象,具备组织科研攻关、实施成果转化与特色社会服务、开展人才培养等基本功能;有良好的前期应用研究和特色社会服务基础。
(3)拥有应用研究与特色服务方向专业人才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博士人员不少于8人。基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4)拥有良好的基础条件,能为基地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和场地。
(5)与校外合作单位有较好的协同创新基础和建设业绩。
(6)能够提供基地建设的自筹资金、日常运行管理及后勤保障等。
(7)基地负责人、方向带头人和主要学术骨干与其他基地无交叉。
三、成果填报要求
1、验收总结表、申请简况表内各类成果统计时间:2009年1月至2012年11月。
2、填报要求:请严格按照表中各相应栏目填报要求和规范填写。除国家级、省部级一等奖科技奖励外,其他各类成果均填至本基地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3、各基地填报成果以校科研统计年报为准,不在年报统计范围的成果需提交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4、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基地使用,不得重复交叉。确属多基地成员共同完成的成果,需有相关基地共同出具成果分割说明。
5、科研处将对各基地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总结表》和《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申请简况表》各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不另加封面),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
3、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万新 电话:33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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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材料将通过OA系统发送各相关学院科研副院长,请注意查收)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