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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考核暨新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浏览次数:138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9-2011校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建设期已满。根据工作安排,现对上一届基地建设进行验收,同时启动新一届基地立项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1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工作

    1、建设期内,已经升格为厅级以上基地者,不再参加本次验收,视为合格。

    2、基地在自评基础上填报《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总结表》。

    3、基地验收采取会评形式。请结合建设目标和建设绩效完成情况制作PPT汇报材料(10分钟)。

    4、验收专家结合评价体系、建设绩效、汇报答疑情况等对基地进行验收考核。

    二、新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立项工作

    1、新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仅在文科学科建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组建。已列入省厅级以上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者不再重复建设。

    2、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含上一届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

    3、新申报单位需填报《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申请简况表》。

    4、新一届基地立项工作采取会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请结合建设目标和建设基础制作PPT汇报材料(10分钟)。

    5上届验收合格的基地(不含已升格为厅级以上的基地)直接进入新一届基地建设。

    6、评审专家结合评价体系、工作基础、汇报答疑、现场考察等情况确定是否立项建设。

    7、新增基地申报条件

    1)符合《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建设要求。

    2)新申报基地具有明确的专业技术服务方向,有广泛的服务对象,具备组织科研攻关、实施成果转化与特色社会服务、开展人才培养等基本功能;有良好的前期应用研究和特色社会服务基础。

    3)拥有应用研究与特色服务方向专业人才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博士人员不少于8人。基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4)拥有良好的基础条件,能为基地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和场地。

    5)与校外合作单位有较好的协同创新基础和建设业绩。

    6)能够提供基地建设的自筹资金、日常运行管理及后勤保障等。

    7)基地负责人、方向带头人和主要学术骨干与其他基地无交叉。

    三、成果填报要求

    1、验收总结表、申请简况表内各类成果统计时间:20091月至201211月。

    2、填报要求:请严格按照表中各相应栏目填报要求和规范填写。除国家级、省部级一等奖科技奖励外,其他各类成果均填至本基地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3、各基地填报成果以校科研统计年报为准,不在年报统计范围的成果需提交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4、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基地使用,不得重复交叉。确属多基地成员共同完成的成果,需有相关基地共同出具成果分割说明。

    5、科研处将对各基地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总结表》和《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申请简况表》各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不另加封面),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121123(周五)下午17:00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文渊楼307室),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

    3、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万新  电话:3326211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验收总结表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申请简况表

    (以上表格材料将通过OA系统发送各相关学院科研副院长,请注意查收)

     

    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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