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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原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发布人:任富同浏览次数:145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原学者”申报工作(http://www.hnkjt.gov.cn/2017/09/27/150652068098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的条件之一。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将有意申报的老师名单10月20日前统一报给科技处)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见附件2),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2.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单独推荐2名申请者。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在线申报

       1.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先由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0月16日0时至11月0924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学校受理材料时间:11月10上午12:00时前

      5.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联系人:贺品瑜    电话:3326211   

  

 附件:

                 1.中原学者”管理办法》.doc

   2.《中原学者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7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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