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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厅、市)级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发布人:任富同浏览次数:207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河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7.7)》文件要求,请2017年度内办理结项的省(部)级、厅(市)级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项目执行期为(2017年12月-2019年12月),按照规定到期后仍未使用完的资金将按原渠道收回。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307房间。

联系人:贺品瑜  联系电话:3326211  邮箱:hsdkejichu@163.com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docx

           2.2017年度内结项有结余经费项目清单.xls

   

  

  

科技处

                          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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