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全面激发我校科研创新活力,加快我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我校科技创新团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河南师范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9〕1号)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校内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含校聘教授)或相当学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学术造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2.科技创新团队应为学院实际运行的团队,团队规模一般为核心成员5人(含)以上(不含兼职人员),研究方向相对稳定,具有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3.团队成员之间合作紧密,具有实质性合作成果,标志性科研成果一般应署名团队部分主要成员。
二、备案要求
1.本次要求所有在学院实际有效运行的团队均需备案。团队备案人员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每位教师一般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未进行备案的团队不能申报学校优秀创新团队。
2.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备案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带头人身份证、学位证和职称聘任证书及标志性成果)(电子版即可)。
3.备案材料必须属实、齐全,且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6:00前将团队备案材料统一报送至文渊楼307室,同时报送备案表及支撑材料电子文档。
联系人:徐鹏鹏 电话:3326211
科技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