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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974

    校内各有关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810日之前。

    二、受理范围

        2020年度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三、受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扫描上传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附件材料;科技处审核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受理后组织验收。

    四、结项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二)结题报告及附件中的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其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三)、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项通知文件

    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3.项目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上传系统。

    4.能够证明项目研究目标完成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论文、专利、著作、学术奖励等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要求

    以下情况需提前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报省科技厅批准:

    (一)人员变更。因研究工作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延期。项目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题的(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三)其他需要变更的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未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2.未完成《项目申请书》规定的任务目标;

    3.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等)。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联系人:郭志平   联系电话:3326160   15378733696

    地点:致远楼511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74111

     

     

     

    附件: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项目决算表.doc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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