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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1219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为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带动作用,在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下设置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两类项目。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支持在豫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开展科研合作,通过汇聚全球创新力量,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弥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薄弱环节的合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为争取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储备力量。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管理。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能源交通、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支持经费:不定额支持,单个项目经费80-100万元。

    (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围绕拓宽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支持在豫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合作方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项目合作,保持疫情背景下科技合作不断线,为未来深化合作奠定良好基础。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管理。

      支持领域:不限领域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支持经费:定额支持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团队应包含国外合作方人员。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3.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二)其他要求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并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并签署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具体要求包括:协议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权益分配、签署人及签署日期等基本要件,其中:合作期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外方负责人,并提供双方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系方式(邮箱、电话)等。在职证明应显示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或职称等基本信息并具备相应佐证效力。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2)申报单位与外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署名的论文、专利,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且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技术水平具有国际先进或较先进性,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主要解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3)限额推荐,其中:各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依托单位限额1项;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有1个单列申报指标,不占用其依托单位指标。为保证项目实施成效,截至20229月承担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在研项目的平台此次不再申报。推荐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负责人或团队骨干成员,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已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2.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并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2)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近5年共同署名论文、专利、互访交流、讲学或人才培养等)。双方签署有覆盖项目实施期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协议应为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或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国外合作方负责人或所在团队成员签署;并提供合作方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单位、简历、学术成果列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3)鼓励有国外留学经历,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来豫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原则上推荐项目中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4)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预算定额内,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预算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只需填报分年度预算数,年度预算原则上按项目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省科技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4项。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还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三)学院审核、排序推荐。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审核、排序推荐项目,并于92918:00前将排序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及Excel电子档)提交至科技处511

      四、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29198:0092918:00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联系人:郭志平  3326160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74111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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