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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18

    校内各学院(部):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社会能力服务提升计划(试行)》(师大科[2023]2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对各学院2023年度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占比20%)、活动成果情况(占比70%)、咨询服务情况(占比10%)等,具体计分办法详见提升计划。

    二、考核材料

    1.与规上工业企业联合共建研发平台情况。

    请相关单位填写附件1(与省内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若为前期已报送的,直接填写即可,若为新增的,需同时提供协议、挂牌、签约仪式等材料。研发平台成立时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开展进企业活动次数。

    请按照附件2(开展进企业活动情况统计表)要求,填写开展进企业次数,每次进企业活动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3-5张)、报道、企业技术需求与对接情况、合作意向等。开展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学院横向到账情况。(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提供)

    4.咨询服务情况。

    请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成果推介、技术交流会、企业挂职锻炼和担任技术顾问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闻报道和图片)。开展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要求

    1. 按照考核提交材料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及支撑材料,经学院签字盖章,并按照封面、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到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

    2.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22日下午5:00前

    3. 请各学院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科技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凡填写材料不完全的本次绩效考核中不予统计。

     四、联系方式

    1.科技处

    人:王燕

        点:致远楼513

    联系方式:3329226

        箱:kejichu@htu.edu.cn

    2.社会科学处

    人:尚勤振

        点:致远楼502

    联系方式:3328055

        箱:skcxmglk@126.com

     

    附件:

          1.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表

          2.各学院开展进企业活动情况统计表

          3.各学院开展进企业咨询服务情况统计表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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