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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4发布人:贺品瑜浏览次数:87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规定及省厅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3月23日。

  二、受理范围

   12022年度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获资助项目;

   2、满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提前结题条件的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

  三、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论文检索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

  四、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处网站“快速导航”栏目中“常用科技信息系统(平台)入口”,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之后通过科技处网站“快速导航”栏目中“常用科技信息系统(平台)入口”,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结题受理

  各单位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必要审核后,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提交至科技厅。

  (三)结题验收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采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应是项目执行期内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业绩,不在项目实施期内或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附件材料视为无效;

  (二)所有成果均需标注(第一、第二标注才可视为有效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支撑材料;

  (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请标明项目负责人排序;

  (四)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标注JCR分区和影响因子,如果项目负责人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标明本人排序。

联系人:贺品瑜  电话:3326211  工作邮箱:kejichu@htu.edu.cn

附件:

2025年河南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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