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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新乡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结合新乡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本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2.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和工艺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4.已建有同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指标分配

    我校申报指标为两项。

    三、申报材料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依托单位资质证明(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等);

    3.申请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下载,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报送时间前一周以内);

    4.研发固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聘人员需提供聘请证书;

    5.10万以上仪器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

    6.事业单位近三年研发投入明细表;

    7.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8.承担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合作协议;

    9.获奖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10.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或合同;

    11.标准制定的批件或相关证明;

    1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按照目录、申请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5年”),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单位+中心名称”命名)及申报汇总表。

    报送时间:2025109日上午下班前

    报送地点:致远楼511


    附件: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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