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已开放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有关要求
1.总体要求:结题项目负责人(结题项目由科技处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填报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报说明后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3.项目资金决算填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具体要求(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决算说明填报内容与决算表中填列数据一致;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并上传转化为PDF格式的《决算说明书》。
决算数据发送及审核: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12日前将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电子版发科技处。科技处将会同财务处于12月15日-18日集中审核决算,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规定时间提交,以免影响结题。
特别提醒:按照基金委要求,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决算数据应汇总编制。如存在我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且有外拨经费,需由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供外拨经费支出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决算科目编制并加盖合作单位财务公章),于12月12日前一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工作邮箱。纸质版盖章原件在最终提交纸质结题/成果报告时一并提交学校留档。
4.完整结题/成果报告提交: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决算审核后,填写结题报告其他所有内容,最终于2026年1月20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将完整结题/成果报告提交学校审核。
5.纸质材料报送:结题/成果报告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PDF版结题/成果报告,于2026年3月5日16时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致远楼科技处511办公室。科技处将统一加盖财务处、科技处和学校公章后报送至基金委。
二、进展报告有关要求
1.总体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处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电子版《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2.具体要求:项目负责应认真阅读填报项目进展报告说明(附件5),并认真填写《进展报告》。报告共包括5部分:“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研究成果目录”及“附件”;“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如果没有,应填写“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果没有,应填写“无”;“研究成果”只能提交2025年当年取得的成果(不得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列入未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往年已填写过的成果不用重复录入),仅投稿的或仅接受的(已被录用的除外)不需填报);“附件”,因进展报告中“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只能输入文字信息,如有图片、表格、公式类信息请通过附件上传。
3.时间安排:《进展报告》提交的截止时间:于2025年12月25日17:30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关注邮件并通过基金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4.其他注意事项。结合往年《进展报告》填写中被基金委退回修改情况,请避免以下问题:
(1)重要研究进展。
应重点围绕课题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阐述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取得的主要进展、产生的学术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建议分门别类、条理清晰、详细阐述。勿在进展中只罗列论文等成果。
(2)进展内容过于简略。
(3)非本年度的研究成果不需要列入进展报告。
(4)基金标注不准确(请以正式发表论文中基金号出现顺序为准)。
联系人:贺品瑜,电话:3326211,邮箱:kejichu@ht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