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增强诚信履约意识,及时按合同约定做好项目验收和结项工作,依据学校近期发布的《河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科[2024]6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开展2025年横向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我校横向科研项目进行项目公开、项目结题等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立项但未办理结项的所有横向管理类科研项目。
二、规范化管理要求
1.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
横向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签署《横向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2),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2.对项目实施公开,加强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主动在内部公开本单位在研横向科研项目的信息。
3.完善2025年度新增横向项目信息
在“文档+”处上传《横向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盖章版合同文本、预算表、经费到账单及发票等材料。
4.集中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办理。
各单位对本单位横向项目进行排查,填写横向项目清单(附件3),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始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对所有项目约定终止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横向项目办理结项手续。项目约定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但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延期最长半年。项目约定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项目,如果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研究工作,也可参加本次结项。无故不参加结项、延期的项目将按照学校横向管理方法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结项的流程:结项材料经负责人和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ht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中(点击我的项目→横向→结项),并按照要求填写结项信息,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横向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4)、合作单位出具的结项证明、结项报告、成果简介等,经学院盖章后的结项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三、规范化管理过程及流程
1.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平台,导出各单位2025年度横向项目情况,对标平台中登记的项目,整理各单位横向项目清单(附件3),数据不完善的请在附件中补充完整,并于1月16日前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 按照科研管理系统中各单位横向项目清单,将在研横向项目由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公示期结束后将公开情况(可参考附件6)经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后于1月16日前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成果、后续完成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等内容。
3. 对于完成合同约定研究内容且本次办理结项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横向项目结项申请》(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由本人和所在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16日前统一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并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盖章版扫描件。
对于未完成合同预定研究任务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委托单位和所在单位分别签字盖章后,于1月16日前交由学校管理部门,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文档+”处提交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横向科研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是科研项目执行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横向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加强过程管理,做好项目履行情况审查及材料审核,做到应结尽结。
2. 请各学院(部门)按计划完成横向项目的信息公开、结项和延期工作,并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学校将做好后续项目的结项审核及经费结账工作。
3. 根据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于已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其结余经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其项目结余经费视为转化收益,其中20%转入学校科研管理费账户,作为学校的科研管理费;其余80%作为项目收益,奖励给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绩效进行分配。合同到期后两年之内无故不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由学校进行清理,合同到期后第三年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五、联系方式:
1.科技处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3329226
地址:致远楼513
2.社科处
联系人:尚勤振
联系电话:3328055
地址:致远楼502
附件:
1.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师大科〔2024〕6号)
科技处、社科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