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2025〕13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该类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优化管理流程。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推荐、结项等日常管理过程中采用科研管理专用章,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
(二)下放结项权限。将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青年项目及会计专题结项工作交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实行“主持人常态化提交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科技厅备案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科研人员的负担。
(三)实施成果报告。2025年9月1日之后申请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提交报告并取得收录证书。
(四)强化诚信监督。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课题主持人、结项论证专家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主持人签字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由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二、结项时间
常态化申请结项,集中受理:
第一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5月30日;
第二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8月30日;
第三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
三、项目范围
(一)2024、2025年度立项仍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含一般项目、会计专题)。
(二)2025年集中结项未通过的项目,2026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会计专题于今年六月份之后可申请结项。
(三)2023、2024、2025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仍按原渠道提交,由省科技厅统一在9月底组织结项。
(四)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结项程序
结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重大重点软科学项目需要会议答辩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处网站“快速导航”栏目中“常用科技信息系统(平台)入口”,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结项报告(正文信息栏需上传word版,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河南师范大学+项目名称),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通过科技处网站“快速导航”栏目中“常用科技信息系统(平台)入口”,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申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后,可在致远楼511完成成果登记,获取成果登记证书。
附件材料及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扫描上传(论文应上传全文、期刊封面、版权页,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交;
2. 经费收支明细表(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指导性项目不需上传经费收支明细表);
3. 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有变更事项的项目须于5月20日将纸质版交至致远楼511,逾期不再受理);
4. 单位意见及诚信承诺;(学校统一办理)
5. 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预计需要7个工作日)
6. 成果登记证书;(有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需提供,预计需要5-7个工作日)
7. 研究报告查重报告。
(二)填表年度选择2026,满足任一项结项条件即可申请,非负责人成果及查重报告无需上传。(往年因重复率高未获通过的比例较高,要求负责人对“研究报告”在提交前自行查重。)填写2026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在受理截止前将电子版(含EXCEL格式)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经学校审查、教育厅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结项公示后,不再报送纸质结项报告,结项证书(电子版)可在“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四)结余资金管理。一次性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组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项目组应在结项后一个月内经学校主页“办事大厅”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结余资金使用申请表)。
联系人:马金亮 电话:3328668
工作邮箱:2021127@ht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