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党内法规要求,现提出以下纪律要求: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做表率,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安排,确保政令畅通。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准任人唯亲,不准封官许愿;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跑官要官;不准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为自己或帮助他人拉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欺骗组织。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反映自己的意见,决不允许无视组织纪律的行为发生。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证换届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新任领导干部到任之前,现任干部必须继续认真履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