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校园育人楷模的榜样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严谨治学、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助推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为实现国内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汇聚力量,经研究,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第二届“校园十大育人楷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5年3月-9月二、组织机构主办机构: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工会、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校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团委承办单位:文学院技术支持: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有序开展和公平公正,评选表彰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三、评选范围凡在我校工作满3年、副处级领导职务以下(含副处级)的在职
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