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管理服务部门考核办法(试行)》《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单位考核办法(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党委工作安排,决定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开始对全校管理服务部门、教学单位及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进行2016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撰写材料1.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管理服务部门要围绕工作计划及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就考核内容的前三项指标据实自我评分,填入相应的表格。教学单位要围绕考核的七项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对考核内容涉及的七个一级指标及分项指标据实自我评分,填入相应的表格。年度工作总结除规定内容外,还要重点体现谋划本单位“十三五”事业发展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等方面的内容。2、所有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有党政两个“一把手”的处级领导班子,党务干部侧重述党务及个人工作,行政干部侧重述行政及个人工作。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除规定内容外,还要重点体现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履行
20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