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新乡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新宣通〔2016〕46号)精神,现将我校无偿献血工作的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织此次无偿献血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新乡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关于“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的要求,本着“自觉、自愿、无偿献血”的原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向师生充分传达无偿献血的目的、意义、健康知识、注意事项,以及无偿献血、无偿用血的管理办法等。党员志愿者应主动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二、注意事项1.初次献血者请带好身份证,重复献血者请带好献血证或身份证;2.献血者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至55岁之间;3.准备献血的前一天应保证充足睡眠,不宜饮酒或食用过多油腻食物,献血的当天早晨应吃清淡食品;切忌空腹献
20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