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为落实中央31号文件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河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的准备工作,加强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管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进行登记建档。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1.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保证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稳定性。2.完善现有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的基本资料,为河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做好准备。3.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二、登记范围人事关系不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含兼职硕士生导师),包括:1.曾经长期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近几年虽然没有上课,但还愿意继续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老师。2.目前正在承担思想政治理论
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