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0539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充分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复试全程音频和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含)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学院以国家线为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原则上复试分数线相同。

考生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时间:2023331-41。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纸质材料提交时另行通知。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

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和书面申请,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2023+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学校审核材料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加分结果,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所属学院。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中,1-5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6-9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根据学院要求提交,如学院无特殊要求,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210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补充材料: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8.专家推荐信;

9.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需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6.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3331800-11301430-1600提交到物理北楼A125研究生办公室。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下面各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即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

2.外国语面试,包含听力、口语和阅读翻译(从题库随机抽取作答)

3.综合面试 (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考生回答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分类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复试

专业课复试

专业技能测试

综合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20

20

----

60

100

专业学位

20

25

25

30

100

注: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6.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规定。

调剂择优原则: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

八、待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各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意见,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3.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九、其他

1.依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2.信息公开:请各位考生以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物理学院官网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3.本办法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1

河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8

38

57

57

279

物理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38

38

57

57

273

物理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8

38

57

57

273

物理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51

51

153

---

350

物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51

51

77

77

350

物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51

51

77

77

350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别

推免等

拟分配(含推免等)

物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学硕

0

95

物理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学硕

0

20

物理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全日制

专硕

0

28

物理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全日制

学硕

0

2

物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全日制

专硕

11

38

物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非全日制

专硕

0

6

附件3

附件3 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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