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2     浏览次数: 226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16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月修订,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通知需要参与中期检查的有关老师务必于20171117日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文科楼313办公室杨老师处,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19841984@126.com,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社科处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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