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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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我校第一作者;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须在“评审书(附件1)—参评简况”一栏填写相关链接。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电子稿格式非word文档格式的一律不得上报。即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不用查新,在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结项的调研报告成果不用查新,CSSCI源期刊论文、CN期刊论文、著作等均需查新。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不收取查新费用。 (二)各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由社会科学处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版1份。 2.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原件由学校现场核准后退回。具体上交材料为:论文类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包含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字面清晰);研究报告类需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报告主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字面清晰);著作类需原件1份。 3.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单位汇总提交纸质版1份(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徐新豪OA。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 联系人:徐新豪 3328679
社会科学处 科技处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