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科〔2024〕5号规定,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并提交2024年1月1日以来学术交流情况总结,包括学术交流年终工作总结(附件1)和学术交流基本情况统计(附件2)。学术交流开展情况将作为2025年度学术交流基金预算分配的基本依据之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如实提供。
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报告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告交至科技处515房间、社会科学处504房间。
科技处联系人:贺品瑜 联系电话:3326211
社科处联系人:张续 联系电话:3328863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