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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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给予我省的申报限额,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的申报条件为: (一)获得2022-2024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成果; (二)获得2022-2025 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三)获得2022 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四)没有获得以上三种奖励或参与2025 年有关成果申报但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教育类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也可申报: 1.发表、出版时限在2021 年1 月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之间; 2.论文为CSSCI(简称C刊)来源期刊;著作20 万字以上。 凡已在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网上申报由全规办组织,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3)。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4,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专区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相关单位须对《专区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须由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材料包含: 1.《专区申报评审表》纸质版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word版)1份。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著作全文(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作者信息页、封底等)及佐证材料(出版基金等)。 论文类类成果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及佐证材料(转载证明等)等。 咨询报告类成果3份(可用复印件),咨询报告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咨询报告全文、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纳或应用证明,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等)。 3.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成果材料的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大小不能超过50MB,证明材料的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大小不能超过50MB,并将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放到一个文件中,文件名以“申报者+成果名称”命名。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排序,填写《专区申报汇总表》,完成报送工作。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致远楼5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h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佳璇 张续 联系电话:3328863
附件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5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