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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6-04-06    浏览次数:578

亲爱的同学们:

风雨同舟四载,日月兼程余生。亲爱的你将踏上新征程,展开新的生活。我们向你表示由衷的祝贺!不诚何以立校园,不信难以行天下!在此,叮嘱你不要忘记曾经帮你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贷款!下面,我们将向你详细介绍偿还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

一.两大网站——偿还助学贷款的关键途径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是你本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查询贷款及应还款信息的助学贷款官方网站。若贷款信息由学院代为输入,登录名默认为高校代码(10476)+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首次登陆系统可以修改密码,若忘记密码可联系学院或学生处贷款管理科重置。

2.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是你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唯一网站。你可通过“在线系统”首页和“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你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查看。(如果忘记自行更改后的密码,请联系支付宝客服热线,建议你将支付宝与手机关联,以方便你找回密码。)

二.具体还款类型

1.利息偿还:你将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毕业之前申请提前还款。(自贷款本金发放日起,至合同到期的前一月,偿还助学贷款均属于提前还款。)本金未还清的小伙伴们可以在每年11月20日之后通过在线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看本人当年应还利息金额,并在12月20日(结息日为当年的12月20日)之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贷款支付宝账户。系统将于12月21 日统一划扣,扣款情况可以在次月初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当年未能按时付息的将会出现“违约记录”。贷款每个月都会产生利息,你在还款前务必登录在线系统查看应还本息,不要按照上个月查看的本息来充值支付。

2.提前还款:如果你需要进行提前还款(合同到期前均属于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登录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查看应还本息总金额,当月的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21日统一划扣)。次月初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贷款余额为“0.00”时证明贷款已还清)。当月未能正常还款的,需下个月重新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3.逾期还款: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利息和到期本金没有按时偿还的小伙伴们,需要进行逾期还款,这个也不用提交申请。只需在每月20 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就可以了,每月21 日支付宝统一划扣。

4.贷款展期:如果你应届考取了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展期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具体说明详见河南师范大学“蓝天网”助学贷款专栏《关于办理贷款展期的说明》。展期成功的贷款一般是硕士或博士毕业后两年还清,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归属地管理(也就是说在哪儿贷款归哪儿管理),你研究生毕业后需要还贷款时可别忘了和我们贷款管理科联系哦!

三.违约责任

    请你一定好好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如果不小心造成违约,你将会承担如下责任:

1.个人信用记录会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会对你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2.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将公布你名单及相关信息。

3.本金逾期超过三个月并证明是恶意欠款的,将追究你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毕业之后,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变更的相关信息,以便于学校在需要时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请你密切关注 “蓝天网”助学贷款专栏和“河南师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博,我们会把有关助学贷款的工作动态及时上传,以便于你查询。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也是你对社会、国家和学校的回报;恪守信用,自信自立,不仅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个人品质,也是对自身贷款信用和声誉的珍惜与维护。希望你能高度重视,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询电话:0373-3329375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贷款管理科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