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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6-05-14    浏览次数:664

各学院:

    2016届毕业生6月份即将离校,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于2016年5月16日当天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入档的重要材料之一,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填写有关说明如下:

1、请按表中所列“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2、填表落款日期时间段:2016年6月1日—9日。

3、“自我鉴定”栏: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填写,不能由其他人代填。

4、“班组鉴定”栏:由年级统一组织填写,包括德、能、勤、绩等内容。

5、“学校组织意见”栏: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内容为大学四年的综合表现。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6、“学校对其工作就业意见”栏: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内容包括特长、适宜工作等。

7、“登记表”填写后,由学院在5月24—27日统一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注:加盖学校公章时间安排

学院

盖章时间

学院

盖章时间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69

5月26日上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66

5月26日上午

化学化工学院

393

5月26日下午

外国语学院

525

5月26日下午

生命科学学院

337

5月27日上午

体育学院

407

5月27日上午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35

5月27日下午

商学院

594

5月25日下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80

5月24日上午

文学院

589

5月24日下午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528

5月25日上午

历史文化学院

322

5月24日下午

美术学院

261

5月25日上午

音乐舞蹈学院

243

5月25日下午

法学院

346

5月25日下午

社会事业学院

186

5月27日上午

软件学院

690

5月24日上午

国际教育学院

0

527日下午

环境学院

171

5月24日上午

旅游学院

170

5月25日上午

水产学院

76

5月26日上午

备用盖章

5月27日下午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