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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155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争做先进、自强自立,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评选“2017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评选名额

每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1,等额评选。

    三、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弘扬社会正能量。

   四、评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评选后组织学生填写《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2份,A4纸打印;

2、“主要荣誉”栏填写的奖项,需要提供相应的奖项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审批表纸质版材料于3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管理科郭委OA便笺。

    联系人:郭 委                              电话:3329373  

   

    附件一:2017年新乡市优秀大学生各学院名额.xls

    附件二:2017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doc


学生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