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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50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营造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总结学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开创我校学生工作的新局面,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工作特色品牌” (以下简称“品牌创建”)创建活动。

“品牌创建”活动由各学院组织策划、申报,经学校评审立项后,通过1-2年的培育,打造在校内深受学生欢迎,在省内外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国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彰显我校学生工作特色的活动和载体。

一、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申报1—2项。

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评选时间、数量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并资助:优秀项目10项、重点项目10项和一般项目若干。

三、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要从“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政治高度出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重点在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方面申报,基本标准如下:

1.方向性。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品牌创建”活动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满足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

2.实效性。严格遵循上级要求,密切紧密联系我校实际情况、学院专业特点、学生思想现状,在贴近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下功夫,使“品牌创建”活动对学生工作能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3.创新性。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使我校学生工作显特色、出亮点、铸精品。

4.系统性。精心策划、积极申报、认真开展、总结提高,使整项申报工作及诸环节间具有连续性、完整性。

5.长效性。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立项后能够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结合形势不断丰富、发展和实施。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3月份):各学院高度重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和宣传,做好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2.材料申报(4月21日):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特色品牌”申报书》,提交汇报材料PPT,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见五材料申报清单)。

3.评审立项(4月28日):申报项目进行PPT公开陈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予以立项。

4.组织实施(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立项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5.过程考核:各单位需将反映项目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及时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对项目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过程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考核记录作为项目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

6.总结推荐。学校根据各单位“特色品牌”活动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的相关评选活动。

五、材料申报清单

1.《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品牌申报书》,一式5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品牌名称精炼、准确,力求所创建的项目做到可借鉴、能推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对遴选出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汇编成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借鉴交流,以发挥更大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特色品牌”申报书.doc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