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届毕业生材料整理工作已经开始,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于2019年5月17日17点之前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归档的重要材料之一,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填写有关说明如下:
一、请按表中所列“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填表落款日期时间段:2019年6月1日—9日。
三、“自我鉴定”栏: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填写,不能由他人代填。
四、“院系意见”栏: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如实填写,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
五、“学校意见”栏: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六、“登记表”填写后,由学院在5月20—24日由辅导员统一带队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注:加盖学校公章时间安排
学院 | 盖章时间 | 学院 | 盖章时间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5月20日上午 | 体育学院 | 5月20日上午 |
商学院 | 5月20日下午 | 音乐舞蹈学院 | 5月20日下午 |
教育学部 | 5月21日上午 | 美术学院 | 5月21日上午 |
历史文化学院 | 5月21日下午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5月21日下午 |
生命科学学院 | 5月22日上午 | 法学院 | 5月22日上午 |
文学院 | 5月22日下午 | 社会事业学院 | 5月22日下午 |
国际教育学院 | 5月22日下午 | 旅游学院 | 5月23日上午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5月23日上午 | 软件学院 | 5月23日上午 |
环境学院 | 5月23日下午 | 水产学院 | 5月23日下午 |
外国语学院 | 5月23日下午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5月24日上午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5月24日上午 | 化学化工学院 | 5月24日上午 |
备用盖章时间 | 5月24日下午 |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