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为优秀毕业生。
l、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二次三好学生标兵或三次三好学生者;
2、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次模范学生干部或三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者;
3、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模范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干);
4、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校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者。
本次评选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具体可参见学生手册《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六节“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
三、具体要求:
1、学院副书记全面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
2、毕业年级辅导员在评定之前应当组织学院全体毕业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六节“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中的有关条款,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3、下载河南师范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见附件,表中每个年度可按罗列的荣誉填写一个有效荣誉即可,不用填写所有荣誉),按填写要求(在表格下方)认真填写,并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为文件名保存(请勿改动表格的任何设置、A4纸横向打印;
4、学生填写申报表时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学院汇总进行审核,并进行保存不用提交学生处,审核无误后将申报表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拍照,最终需将电子版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照片,以“XX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压缩命名,于5月15日18:00之前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glk3329373@163.com。(照片要求清晰,内容可见,具体格式不做要求),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审批,联系人:郭委。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