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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17128

各学院(部):

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部)根据最新文件(师大学〔201925号、师大学〔202215号、师大学〔202226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校级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名额

1.学生工作先进单位:10个学院(部);

2.先进班集体: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1-3个参评班集体(按推荐顺序,由上至下填报),由学工部统一组织评选;

3.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4.三好学生: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5.模范学生干部:学院学生总人数(2022级除外)的5%,获先进班集体者当年追加模范学生干部2名;

6.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学院学生总人数(2022级除外)的2%,校团委名额单列;

  各学院(部)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院(部)党委(总支)副书记全面负责本院(部)学年评先工作;

2.评选前须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全体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使每个学生充分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3.综合测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要将学生日常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4.综合考评成绩和各项评先结果须在院(部)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在评选工作中伪造、涂改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者评选结果的,一经查实,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送要求

1.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评办法》中的考评细则内容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四六级通过率、升学率、国家助学贷款等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总数据的不用提交),支撑材料能证明该项工作成绩或效果即可,不需要报送详细活动方案、工作汇编等材料;

2.先进班集体:填报“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2),文件名称按XX学院(部)XX年级XX专业班报送(无特殊原因班级不能进行拆分);

3.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暂时不需要报送材料。模范学生干部需要填写“2022年度模范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附件3,职能部门报表时请注明部门全称)。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需要填写“2022年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附件4),并报送相关事迹材料;

4.特殊情况:凡20212022学年有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受纪律处分仍未解除、发生学籍变动及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先,学院要填写“20212022学年评先特殊情况登记表”(附件5);

5.文本格式:除固定表格外,其他材料标题二号宋体,内容三号仿宋,1倍行距;

6.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支撑材料报思教科。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以学院(部)、年级分类,以2021-2022学年XX学院(部)XX年级XXX命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严格审核,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超出最后报送时间或由学工部审查出不符合评定条件的,该名额作废,不再增补。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综合考评最终成绩录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6)截止时间:930日中午12点之前;

2.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特殊情况登记表报送时间:103中午12点之前;

3.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支撑材料报送时间:10月7日中午12点前

六、其他

请各学院(部)委派一名学生作为学院(部)评先工作联络人于202292312点之前进入QQ工作群(群号见附件7),入群时请备注学院(部)名称+姓名。

学工部联系人:郭     电话:3329373

2021-2022年评优评先相关附件.zip

党委学工部  学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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